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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电信分拆报告幕后:引发运营商强烈反弹

2011-03-0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能让广电做IDC业务,拿到国际互联网出口、开放ISP牌照、还不被电信在路由器上做手脚,我觉得就跟吃着火锅唱着歌一样幸福而知足啦!”对于社科院的《第五次电信分拆方案研究》,一位广电行业人士调侃说,他压根儿就不敢奢望将电信、联通的IDC分拆给广电。

  2月23日,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抛出一份《第五次电信分拆方案研究》,建议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即IDC)分拆出来整体打包并入广电,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合并,再加上广电的视频内容业务,共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

  这份设想大胆的分拆建议引起了电信运营商的强烈反弹。3月3日,中国电信市场部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明确表示:“这份报告是广电方面意愿的最佳体现,电信运营商是不会放弃IDC业务的控制权。”

  IDC的博弈

  “早在2003年电信已经向民营资本开放了IDC业务,而去年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制定过程中,电信运营商却将IDC业务牌照作为筹码希望交换IPTV业务的内容播控权,这显然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3月4日告诉本报记者。

  针对广电总局的这一说法,中国电信上述人士针锋相对:“既然是三网融合,电信运营商理应获得进入视频内容领域的机会,但是去年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基本上剥夺了电信运营商IPTV业务的内容播控权,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何电信要放弃IDC业务?”

  显然,对IDC的争夺成了广电、电信三网融合主导权博弈的继续。然而,去年总体规模只有60亿元的IDC业务对于电信究竟意味着什么?

  以规模最大的中国电信为例,其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设有四家骨干节点IDC,面向全国提供服务,各省市均建有电信级的IDC机房,主要业务包括主机托管类、资源出租类、增值服务类等业务,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其拥有垄断牌照的资源出租。

  2003年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从第一轮泡沫中走出,包括世纪互联在内的诸多民营IDC公司开始发展起来。但是2007年2月,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签署了一份规范竞争合作协议,南北格局让民营IDC公司的生存非常困难。两大运营商的IDC价格竞争让行业利润下降,不仅如此,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两大宽带运营商把数据基础业务从民营IDC手中收回,中国电信甚至在营业厅推出IDC业务受理。

  此后尽管经历了2008年5月的第四轮电信重组,但至2010年底,国内的IDC竞争格局依然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双寡头垄断的格局,而网宿科技、世纪互联等民营IDC商依然处境艰难。2010年在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出台后,广电运营商也终于获得了进入这一领域的机会。

  中广互联CEO曾会明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广电宽带的IDC业务主要局限于江苏、陕西等地试点,与电信运营商相比,经营能力的确欠缺,但更重要是广电还没有获得真正的IDC运营牌照。

  据悉,目前中国的广电宽带网络用户不足300万户,只占中国宽带用户总量的1%,而国外有线宽带用户数量占比则超过40%,显然广电方面一直将宽带作为接下来最重要的开拓区域。然而,要有所突破,除了充分利用广电现有的光纤网络和建设新的高速NGB网络,广电还需要在国际互联网出口、ISP牌照和IDC牌照上有所突破。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在中国整个宽带产业链条中,互联网的基础骨干网、国际出口局、接入网,以及依托于互联网基础网上的数据中心和巨大内容流量,由中国电信和联通两家公司分别独家垄断。

  “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局面,目前的国内互联网其实没有真正的互联互通。”曾会明说:“广电宽带用户要想上国外网站、玩比较大容量的游戏,都要通过电信运营商的IDC中心来登陆,而广电为此要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相当高的国际互联网出口租赁费用和网间数据结算费用。”

  据悉,按照广电宽带目前每年每户900元的价格,其毛利润的约50%要交给电信运营商的IDC业务中心,这是广电要申请自己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和IDC业务牌照的主要原因。

  尴尬的社科院报告

  由于广电的全国性有线网络公司依然没有挂牌,而各地广电运营商又相对分散,短期内广电的IDC依然不可能冲击电信运营商。但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的这份报告则让电信运营商感到了压力。

  按照这份报告,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将包括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光纤资源+分拆过来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广电的NGB战略。报告称,这样的重组将可以解决互联互通问题,运营商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网络中立性问题,大量出现的广播电视视频内容监督管理、互联网的内容监督管理问题。

  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在这次重组后,由广电部门全面负责宽带内容媒体的监管,包括宽带产业内容经营许可的发放,宽带内容市场监督管理。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全面负责互联网内容、广播电视媒体内容的运营和服务,工信部专心致志地监管电信市场的运营与竞争。

  报告称,电信、联通的IDC业务均只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分拆出来对电信、联通的影响不大,但这块2010年收入为60亿元的业务对于广电却帮助巨大,而不牵扯到用户交割,很容易操作。

  曾会明更认为,这一方案其实并非所谓的电信重组,只是对以往市场竞争存在的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小规模的矫正,“说到底,每次重组都是为了让各大运营商的力量更加平衡”

  但这个方案很快引起了电信运营商和部分网民的强烈反对。广东联通市场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就像广电不愿意放弃IPTV等三网融合业务的内容播控权一样,电信运营商也不能放弃IDC业务,因为所谓改革方案应该是一个包括终端、骨干网、平台层、内容层、应用层与监管层的完整体系。”

  有电信行业人士指出,首先,广电的产业运营能力不足;其次,在IDC纳入广电后,互联网内容将遭遇严格审查;此外,作为电信IDC业务的基层员工,也不希望看到被广电整合。

  对此,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回应,拆分后属于重要意识形态(如时政等)之外的内容资源(如生活类、商务类内容资源)、接入服务资源(如IDC业务、云计算业务)向市场充分开放,不用担心所谓的内容监管过严的问题。

  广电的“阴谋”?

  对于社科院的这份报告,有电信人士直言这是广电的阴谋,这份报告肯定是广电出资资助的。

  对此,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相关人士回应:“这是一份完全独立的报告,没有任何广电资金的支持,一方面这样的操作方式之前有成功的案例,另一方面宽带业务的资源垄断导致宽带费用居高不下需要引入广电的竞争。”

  据悉,2008年英国电信(BT)与惠普公司进行谈判,将旗下的英国数据中心以15亿英镑(约合29.3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美国计算机厂商惠普公司,按照社科院的报告,这充分表明电信运营商避开内容运营的劣势(内容监管、版权管理、云计算管理等问题),更加发挥好做网络接入优势,这已经成为电信业的一个必然趋势。

  社科院的报告中还强调目前宽带垄断导致的问题,主要是资费过高,平均100元/月.M。香港1G带宽199HKD/月.G,差了近1000倍的价格,中国平均网速不到全球一半,收费是韩国124倍。

  对此中国电信方面也以自己刚刚发布的“光网城市”计划作为回应。按照这一计划,5年内电信的宽带接入带宽要比目前主流的2-4兆提升10倍,同时每兆接入费用从目前的每月75元下调到9元。广东电信有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即便没有广电的竞争,我们也会主动提速并降低费用的。”

  而对于英国电信的模式,曾会明指出,美国联邦通信法规定:互联网服务属于信息服务业务,不属于电信业务;根据国际惯例,开放互联网服务是一个绝对政策。在我国,互联网接入的ISP服务、ICP服务,均属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属基础电信业务,这一局面需要打破。

  在他看来,电信网已经在过去10年完成了互联网的融合,现在提出的三网融合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未来5-10年完成广电网与互联网的融合,而不是让广电网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专网来运转,要打破这个就必须要给广电平等参与宽带业务竞争的机会,其中包括获得平等的ISP、IDC业务牌照和国际互联网出口。

  不过电信运营商则希望以IDC牌照作为筹码来与广电交换所谓的内容播控权,但无法做到,也是双方矛盾持续深化的主要原因。

  广电专家吴纯勇认为,广电要想获得电信和联通的IDC业务是不可能的,即便再小的蛋糕既得利益者也不会轻易放弃,广电还是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自身IDC中心的建设上。

  他还指出,互联网是三网融合的核心,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但广电在互联网方面完全没有应有的合理资源分配及公平待遇。这样下去,三网融合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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