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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维权案泉州宣判:三星侵权成立赔华为8000万元;

2017-04-07

1.华为维权案泉州宣判:三星侵权成立赔华为8000万元;

eeworld网4月6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张东亚 文/图)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8000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泉州中院民三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华为公司在全国系列维权案中第一个宣判的案件。

华为 发现专利权被侵犯,状告五公司

数据显示,在手机市场上,华为、苹果、三星呈三足鼎立之势。这回,华为公司起诉的对象还有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星”)、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星”)、福建省某电讯公司(以下简称“电讯公司”)及泉州某电器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

华为公司称,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该申请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010104157.0。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华为公司表示,该发明专利共有16项权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项权利要求。

据悉,华为公司为世界通讯设备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三星投资公司亦是世界通讯设备巨头。

在起诉前,华为公司进行了大量取证。该公司的代理人在电器公司购买了惠州三星生产的型号为SM—G9300(盖乐世S7)、型号为SM—G9350(盖乐世S7edge)等3款产品。此外,还在电讯公司购买了天津三星生产的型号为SM—J5008(盖乐世J5)的三星产品。同时,华为公司的代理人发现三星投资公司在中国三星电子官网上展示了包括SM—G9300等在华为公司称,经过分析,该公司发现三星的这些手机的技术特征与201010104157.0号发明专利权中的权利要求(合计8项)的所有技术特征一一对应。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华为公司认为5被告共有20多款产品(手机和平板电脑)涉嫌侵权。

华为公司认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三星投资公司、电讯公司、电器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这些行为均侵犯了华为公司对涉案专利享有的发明专利权。

为此,华为公司要求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资公司连带赔偿8000万元,此外还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连带承担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万元。

这起案件的证据材料装满了几大纸皮箱,垒起来有数米高。这起案件的证据材料装满了几大纸皮箱,垒起来有数米高。

三星 不存在侵权,索赔8000万元无依据

据悉,面对巨额索赔,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资公司非常重视,均从北京聘请了律师前来应诉。

惠州三星辩称,华为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存在共同侵权,尤其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公司构成侵权,且惠州三星也没有实施华为公司所指控的侵权行为。

天津三星则认为,华为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且不成立,天津三星与惠州三星不构成共同侵权。“原告将不同种类的产品,即将手机与平板电脑放于一个诉中提出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是完全不同的诉讼标的物。”

三星投资公司表示,同意惠州三星和天津三星的意见。此外,三星投资公司还表示,华为公司要求赔偿8000万元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电讯公司则未到庭应诉。电器公司则表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即使构成侵权,由于电器公司并非该产品的生产制造方,且有合法的进货来源,自己无需承担侵权后果。

一审 三公司销售侵权产品超过3000万台

被告到底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若有,如何确定赔偿数额?这些成了庭审的焦点。

“双方都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原告要证明被告侵权,而被告要证明自己没侵权。”经办的张法官介绍,这些证据材料若垒起来,有数米高。因为案情复杂,证据材料多,光开庭的天数合计就有10多天,“这是我作为法官10多年来开庭天数最多的一个案件”。

在双方充分举证的基础上,经过详细的庭审,近日,该案有了一审结果。

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是智能移动终端用户图形操作界面的框架性核心专利,通过该专利的应用,解决了如何使用户简便地在多个分频范围内移动,摆放特定APP图标的问题;此外,该专利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系统界面操作的成功率和准确性。然而,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等三被告作为位居全球移动终端前三甲的制造商,在制造、销售的众多型号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中,均使用了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可见该专利的市场认可程度极高。因此,涉案专利具有极高的创造力,对实现移动终端的智能化操作贡献巨大。

那么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华为终端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数据显示,从2014年第三季度到2016年第三季度,涉案手机和平板电脑合计销售了39237504台,销售金额超过151亿美元。即便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所言,有几款产品不侵权,那么扣除这部分数据,涉案的侵权产品销量仍达到31422259台,销售金额超过127亿美元。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多次要求惠州三星等三被告提供相应的销售数据及利润率,但它们均延迟或者拒绝提供,因此得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据此,近日中院一审判决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享有的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害;电讯公司和电器公司也得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连带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8000万元,并支付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2016年5月25日,华为宣布要在美国加州和中国深圳同时提起对三星的知识产权诉讼,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涉及通信技术的高价值专利和三星手机使用的软件。

2016年6月份,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将惠州三星等5被告起诉到法院,索赔8000万元。泉州中院一审审结的这起案件,也是华为系列维权案件中第一个一审宣判的。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2015年国际PCT专利申请数量统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3898项专利,较2014年增加了456项,连续第二年居全球企业之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相关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2015年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有消息称,2015年华为与苹果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 (墩良辑)

2.华为输掉专利官司 需向UPI缴纳专利费;

21世纪经济报道 藏瑾
英国时间4月5日,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判定华为在其4G手机中使用了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无线星球,简称“UPI”)的专利技术,必须向UPI支付授权费。如果华为没有支付这笔费用,法院保留禁售华为手机的权利。
华为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应称:“法院认定Unwired的专利费要求是不合理的,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华为仍在对法院的判决和可能采取的下一步措施进行评估。华为并不认为这一裁定会对公司的全球业务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据公开报道,UPI前身是移动软件公司Openwave系统,2012年5月它停止当时的产品和业务,转型成了授权和专利保护公司。2013年1月,该公司从爱立信收购了2000多项专利,其中包括753件有关于2G、3G和LTE技术的美国专利。
华为在UPI 收购专利之前获得了爱立信的相同技术授权,这些专利对于执行现有通信标准来说是必要专利。华为提议按照4G手机营收的0.034%支付专利费,但是Unwired要求在4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1.69%,在华为蜂窝网络设备上收取营收的2.29%。
法官认为,不管是UPI提出的要求,还是华为的还价,都没有基于FRAND原则。所谓FRAND原则,是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视)的首字母缩写。
法院裁定,在主要市场,Unwired应该在华为4G基础设施上收取营收的0.051%,在4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0.052%,在3G手机上收取营收的0.032%,在3G基础设施上收取营收的0.016%,并在2G设备与手机收取类似费率。
英国是华为在欧洲的主要市场之一。根据2016年年报,欧洲中东非洲地区(EMEA)受益于智能手机市场份额的提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565亿元,同比增长22.5%。年报还披露,2016年,华为终端在欧洲市场实现跨越式突破,在东北欧和西欧的市场份额分别突破15%和10%,部分北欧市场份额保持领先。截至2016年12月,全球33个市场份额超过15%的国家中,有22个国家市场份额超过20%,接近半数为欧洲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华为很有可能接受这一判定。

3.Sisvel无线专利的效力已获证实,法院裁定海尔赔偿损失;

(美国商业信息)--杜塞道夫上诉法院(Düsseldorf Appellate Court)就Sisvel无线技术组合专利侵权和效力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下令海尔赔偿损失,并提交具体的销售信息。
上诉法院裁定海尔德国股份有限公司(Haier Deutschland GmbH)和海尔欧洲贸易公司(Haier Europe Trading SRL)侵犯了Sisvel无线技术组合的两项专利,从而维持了初审法庭(杜塞道夫地区法院,裁决日期2017年3月30日,案卷编号I-15 U 65/15、I-15 U 66/15)的裁决。 上诉法院下令海尔赔偿损失,并提交具体的销售信息。 法院认为专利的效力毋庸置疑,再次驳回了海尔有关延期执行的请求。
杜塞尔多夫上诉法院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法院尚“不能颁发”禁令。 只要满足上诉法院提出的条件,这并不妨碍Sisvel主张禁令救济。 与此同时,上诉法院已正式允许海尔向联邦法院上诉。 而有关提交相关信息和赔偿损失的裁定已可以强制执行。
尽管Sisvel对两项受质疑专利的效力评估感到十分满意,但是公司仍将通过各种司法程序性途径寻求禁令救济。 Sisvel首席执行官Mattia Fogliacco说:“Sisvel无线通信专利的效力如今已得到了上诉法院裁定的证实。 Sisvel仍将致力于营造公平的竞争舞台,并坚信司法系统将继续打击针对创新成果的“搭便车”行为。 当有人选择不尊重知识产权,Sisvel将不遗余力地维护其专利权。 ”
关于Sisvel
Sisvel是一家致力于将专利权价值最大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并在这一领域为世界领先的机构。 Sisvel Group于1982年成立于意大利,业务范围遍及全球,旗下公司遍布意大利(None Torinese的Sisvel SpA和Sisvel Technology)、美国(华盛顿特区和洛杉矶的Sisvel US)、中国(Sisvel香港)、日本(东京的Sisvel日本)、德国(斯图加特的Sisvel德国)、卢森堡(Sisvel国际 )和英国(伦敦Sisvel英国),并在全球拥有100多名具备技术、法律和专利授权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 多年来Sisvel在成功管理专利组合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所管理的专利组合涵盖MP3和MPEG Audio等音频压缩标准以及各种广泛使用的技术,如OSD技术(屏幕显示技术)、ATSS(自动调谐与分选系统)和WSS(宽屏幕信令,用于自动电视影像格式切换)。 目前,Sisvel 的专利池和联合授权计划涵盖了DVB-T2、LTE/LTE-A、3G、Wi-Fi标准,以及无线和推荐引擎授权计划。

4.OPPO加入GSMA,推动全球化发展;

近日,OPPO正式宣布加入全球移动运营商协会GSMA,成为其会员。
GSMA组织代表着全球移动运营商的共同关注和权益,是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产业组织,其中业界领先的两大盛会,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及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就是该组织负责,其中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三星等行业巨头都是该组织的会员,还包括全球主流的运营商,手机制造商,软件公司等,其目的在于面向网络运营商、移动生态系统、社会、政府、相邻行业等领域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合作共识。

而OPPO是一家追求用户体验的公司,作为协会的会员,OPPO不仅有漂亮的ID设计、充电与续航、拍照以及5G等技术呈现,更重要的是OPPO为手机影像的发展带来新的突破。对于GSMA来说,OPPO的加入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微信关注网络世界),OPPO一直致力于洞察用户核心需求,基于满足用户需求投入巨资并收获众多核心专利技术,特别是闪充和拍照相关的专利,可谓在手机行业首屈一指。
如今,OPPO在全球拥有超过1亿年轻用户。据第三方调研机构显示,OPPO是最受年轻用户欢迎的品牌,也是一线城市年轻人忠诚度最高的手机厂商,同时,天生具有时尚基因的OPPO还很善于把流行元素应用到产品中,因此,OPPO还是年轻用户最想拥有的手机品牌。
此次加入GSMA就意味着会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全球通信业界最新的产业动向和技术,这对于OPPO的全球化发展有着极大推进作用。

5.中国PCT专利申请量暴涨44.7%:中兴、华为规避苹果式烦恼;

企业申请专利与企业产品供给能力之间并不能直接画上等号。
北京时间4月4日外媒报道,在苹果宣布停止在iPhone和其它设备中使用英国芯片设计公司Imagination Technologies的技术处理图形后,Imagination可能对苹果发起专利战。
不久前,苹果公司还与另外一家芯片供应商高通公司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在科技公司的市场运营中,专利纠纷是一个随时可能爆发的战场。全球市值最高的苹果公司,也摆脱不了这种烦恼。
以中兴通讯(17.290, -0.04, -0.23%)、华为为代表的中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专利纠纷风险,最近几年专利申请量大幅度飙升。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3月公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来自中国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4.31万余件,较前一年增长44.7%。
从2002年开始,中国持续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而前十名中其它国家的年增长率都没有超过10%。WIPO预测,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保持,目前排名第三的中国有望在两年内先后超越日本和美国,成为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协定的英文简写)体系的最大用户。
3月30日,一位曾在华为工作的专利工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企业申请专利与企业产品供给能力之间并不能直接画上等号。除了PCT的数量,还应该参考如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授权量、发明专利的授权量,以及授权专利维持的年限等。
抢占海外专利“高地”
根据WIPO的数据,2016年,中兴通讯以4123项已公开PCT申请量排名第一,华为以3692项专利申请紧随其后,再后为美国高通、日本三菱电机和韩国LG电子。
在TOP50的榜单中,除了位列第一、第二的中兴、华为,中国企业的身影还有排名第8的京东方、排名16位的华星光电和34位的阿里巴巴。分行业来看,数字通信在已公布PCT申请中以8.5%的比重占比最高,其次是计算机技术占比8.2%、电气机械占比6.9%、医疗技术占比6.8%。
上述专利工程师介绍,通信行业的特点就是技术更新换代较快,从最初的2G、3G到现在4G、5G,技术不断在演进,中兴和华为都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源,所以技术创新较多,相应的专利也就较多。此外,两个公司也都瞄准智能手机这个领域,而这个领域也是专利和技术密集型的技术领域,因此专利产出也比较多。同时,这跟它们在海外市场的布局密切相关,海外市场的销售额占公司总体销售额的比例较大,所以也必须在海外申请大量的专利,尽可能在专利纠纷中占据有利地位。
中兴知识产权部副部长兼首席战略官文明表示,PCT申请数量多,是因为中兴通讯近些年全球化的市场拓展及研发投入大。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兴内部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机制,技术预研部门会对来自客户定制的需求、竞品的新功能和竞争方案等进行专利布局策划。此外还建立了《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成立规模上亿的内部创投基金。
在中兴的规划里,2009年以前为知识产权防御阶段,2014年至今为知识产权的开放式竞争阶段。从2010年至2016年累积研发投入超过600亿元,目前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近四成。
基于持续的投入,中兴全球专利申请量近7万件,包括众多覆盖5G/4G、云计算、大数据等国际通讯技术标准的基本专利,以及覆盖通信产业关键技术的核心专利。
值得指出的是,中兴的专利资产中超过90%为发明专利。在4G通信领域拥有4G LTE标准必要专利815件,全球占比超过13%。在代表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5G领域,中兴通讯也已经累积专利申请超过1500件。
多申请专利是海外市场运营的前提。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地美国市场,面对专利运营公司InterDigital、TPL、Flashpoint、Creative、GPH、Pragmatus接力式发起的7次337调查可能带来禁止市场准入的“排除令”,或足以削弱产品竞争力的叠加许可费。因为中兴申请专利较多,最终2起案件多轮谈判后和解结案,5起案件经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胜诉。
产生很多垃圾专利
专利质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PCT的全称是“专利合作条约”,根据PCT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通过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其专利授予权仍由各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负责,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里进行。
而据3月24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2016年)》显示,虽然我国PCT申请量增速明显,但进入国家阶段的平均数量仍然较少,2014年为1.1个(2013年为1.0个),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美国3.1个,日本2.8个),也低于南非(4.1个)、印度(2.8个)、巴西(2.1个)等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调查显示,未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原因有国家阶段费用高(77.2%),专利技术含量不高、授权前景差(56.1%),申请周期长(48.8%),海外市场有限(47.4%)和对国外法律制度和程序不了解(42.9%)。此外,研发方向改变、成本控制、布局需要、竞争对手分布情况、目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也是评估是否进入国家阶段、进入哪些国家的考虑因素。
以2016年中国向欧洲专利局提出的申请授权数量来看,中国全年提交了7150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2513件,约为申请量的35%,远低于日本(75%)和德国(74%)。当然,2016年中国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78%,相比44%的申请数量增长,效率的提升依然值得肯定。
另一厢,根据WIPO数据,2015年,我国对外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仅排世界第六,约是美国的1/6,日本的1/5,不到德国的一半。
一位知识产权咨询机构从业者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的进步不可忽视,但专利数量上的极大爆发在于省、市、区各级政府对于企业创新评价中专利数量的要求,这也带来了大量垃圾专利的产生。
此外,多项数据显示中国绝大多数申请的专利没有真正投入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年限为10年。然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专利权人都会中途放弃专利。《2014年度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显示,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3.8年,实用新型专利为3.5年,外观设计专利为3.2年;而真正达到最长维持年限的发明仅占0.02%,实用新型仅占1.1%,外观设计仅占0.5%。
另外,从2012年至2014年,全国共授予国内专利2787707件,签订专利许可合同仅为56067件,仅占授权专利比例的2%。专利许可实施率也反映绝大多数的专利没有真正投入使用。
上述知识产权咨询机构从业者也表示,虽然与发达国家水平仍有相当差距,但近年来中国企业的专利意识和水平正在提升。随着商业环境和市场规则与世界越来越接轨,企业正由专利数量上的追求向寻求更贴近企业经营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工具的方向转变。 21世纪经济报道

6.Uber工程师涉嫌窃取谷歌技术:或被禁止参与研发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4月6日早间消息,一位美国法官周三警告Uber称,该公司可能因为Alphabet旗下Waymo的诉讼而面临法庭禁令,禁止该公司的一位关键高管参与其无人驾驶汽车项目。

美国地区法院法官威廉·艾尔索普(William Alsup)表示,Waymo提交的证据很特别。“我42年来从没看过这么强有力的记录。”艾尔索普说。关于此项禁令的听证会定于今年5月举行。

Waymo今年早些时候起诉Uber,指控该公司前高管安东尼·莱万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下载了1.4万多份机密文件后,离职加盟Uber。Waymo称,Uber受益于这些文件,不仅要求赔偿,还希望禁止Uber继续使用莱万多斯基涉嫌窃取的技术。

莱万多斯基是硅谷最资深的无人驾驶汽车工程师之一,失去他将对Uber构成沉重打击,后者已经将无人驾驶汽车视作其未来增长的关键。

Uber律师周三在法庭上表示,该公司一直在努力寻找证据,证明Waymo的文件的确被Uber获得,但并未找到实质性信息。他还表示,Waymo发现文件被下载后过了几个月才提起诉讼,表明这些文件重要性不大,因而不应该发出禁令。

Waymo律师认为,Uber的寻找不够细致。

艾尔索普要求Uber展开更广泛的寻找,并表示,法院可能因为Waymo的证据而发出初步禁令,导致莱万多斯基无法在案件结束前继续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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