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根据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医疗器械: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对其安全、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三类医疗器械: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对于医疗器械的电磁兼容性强制性要求,我国医疗器械电磁兼容行业标准
YY0505-2005 (医用电气设备第 1-2 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 要求和试验方法) 已经发布,目前正准备实施。
YY 0505-2005是等同采用IEC 60601-1-2:2001标准。
基础类电磁兼容标准有GB/T 6113.1,GB/T 6113.2,GB 17625.1/2,GB 17626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