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广告相比,移动广告在技术和媒介上的特点决定了它拥有四个优势:
一是个性化。移动媒体不是面向大众,而是面向个人。
二是互动性。通过移动媒介,传受双方可以相互实施影响。对于一则广告,消费者可以使用移动电话、短信、邮件、登录网站等形式向广告商作回应。甚至还会将广告转发给自己的朋友们,形成所谓传播式营销。这种方式对广告商极为有利,因为在转发信息的过程中用户成了发送者,增加了信息的可信度。
三是情境性。对广告业主来说,通过移动设备发送广告的诱人之处在于其能够在正确的地点和时间锁定目标用户,因为越来越多的移动电话和设备都采用GPS技术。举例来说,当一位顾客从麦当劳餐厅旁边经过时,麦当劳可以用短信形式向他发出一张炸薯条免费卷。
四是高效性。尽管移动广告的接收者数量可能比邮件广告或电视广告要少,但其实施效果却比传统广告要好。在预先定位的基础上,广告主可以选择用户感兴趣的或者能够满足用户当前需要的信息,确保消费者所接受的就是他所想要的信息。通过对广告的成功定位,广告主就可以获得较高的广告阅读率。
移动广告价值链中有广告主、移动营销公司、媒体所有者、网络运营商、技术提供商和消费者。其中,广告主是价值链中最重要一环,因为该业务的收入取决于广告主偿付给移动广告公司开展广告活动的资金数目。媒体所有者在价值链中也相当重要,他们拥有经过授权的移动号码数据库。网络营运商则控制了传输渠道。不断创新的技术则是整个价值链的黏合剂,该环节要解决传输协议、终端设备、传输能力等问题。最后是消费者的态度,它决定了移动广告的未来,如果受众不买账,移动广告也不可能生存。
当前的移动广告价值链还稍嫌零碎,在广告主和营运商之间存在多种中介,营销层次也比较复杂。没有一致认可的有效价值链,也不利于移动广告业的快速发展。
这种新型广告方式非常引人注目,预计在2006年之前,全球移动广告的营收将达到160亿美元。软件制造商Sybase旗下的AvantGo称,其广告主预期消费者对这种广告方式的平均回应率较传统直接销售高5~10倍。
我国移动通信产业还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移动用户数量和普及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3G时代的到来,将会更好地推动移动广告的发展。笔者预测,我国的移动通信用户到2010年将会达到6亿,其中3G用户2亿。这么大的市场规模,为移动广告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所以移动广告在我国的市场规模十分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