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读懂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门道

qwqwqw2088   2017-3-20 11:23 楼主
     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倡导绿色制造,保护生态环境,其中对汽车生产和动力电池回收提出具体要求。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动力蓄电池出货量持续高增长。按照相应的报废标准,2015年国内报废动力电池累计为2万~4万吨,对应的电池回收率仅2%。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市场将从2018年开始暴发,当年即可达50亿元规模;到2020年和2023年,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136亿元和311亿元。结合汽车报废年限、动力电池寿命等因素,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报废量进行了预测,到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年报废量或可达到35万吨的规模。

相关政策法规盘点: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数量的快速上升,部分动力电池开始进入报废期。政府高度重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经开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日前,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倡导绿色制造,保护生态环境,其中对汽车生产和动力电池回收提出具体要求。盘点历年政策,要求愈发具体,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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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政策逐步完善,已经明确了动力电池回收责任主体,并在多项政策中强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但在落实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


难点


1、相关技术规范尚不完善,回收利用体系还未建立;2、出台政策为鼓励性政策,具体回收要求不是很明确,在《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中对动力电池回收的要求只是“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包括电池回收”;3、缺乏动力电池回收惩罚机制,目前由于受规模的限制,尚未形成回收市场,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经济性不高,同时目前政策也不是强制性管理,企业积极性不高,亟需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激励实施细则,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


下一步


目前,国家正在针对以上问题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了汽车企业、电池企业、综合利用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回收的罚则办法,其中对未按要求进行回收的整车企业将暂停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新产品申报,如果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将对动力电池回收起到积极的作用。


另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分别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和行动方向,已经为动力电池回收政策体系的完善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除尽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外,国家将会从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制度(溯源管理、梯级产品管理、报废)、出台动力电池回收激励政策等方面,推动动力电池回收产业的发展和政策体系的完善。


回复评论 (2)

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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