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简介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贯彻意见:急救箱配备原则:每个变电所配备一个急救箱,每个配电抢修车配备一个急救箱,线路检修班组每个班组配备一个或几个急救箱。并请专业人士根据不同作业现场的特点,配备不同的急救用品,落实管理责任人,由工会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贯彻意见: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使用法。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并且每年要复训及考试一次。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贯彻意见:电气工作人员每年三月一日前应接受本规程的考试。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贯彻意见:发承包工程中:1、承包工程队伍如系安徽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可由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督部门出具年度安全知识考试结果和工作资格证明,并承诺参与施工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 方可参加工作。出具证明的单位应对其资质负责。2、非安徽电力公司系统内部的单位承包工程时,由发包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承担承包方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的资格。3、经常承包公司系统工程(均经过培训考试)的单位可视为省公司系统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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