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Testing Methods for Regulated Substances 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本标准规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Pb)、镉(Cd)、六价铬[Cr(Ⅵ)]、汞(Hg)、多溴联苯(PBB)和多溴联苯醚(PBDE)六种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信息产品(Electronic InformationProducts,EIP)。2 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02/95/EC,RoHS 指令)2005/618/EC(给出最大允许浓度值以补充欧盟国会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RoHS 指令)其它引用文件详见第6 条到第9 条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电子信息产品(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依赖于电流或电磁场来正常工作的产品或产生、转移和测量这样的电流和磁场的设备,或用于额定电压的产品,额定电压表示交流电不超过1000V、直流电不超过1500V。包括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以及电子材料产品等。3.2 可拆分单元(Dismountable Unit)用普通工具可轻易拆卸的零件、组件或部件。注(轻易拆卸包括用普通工具进行诸如旋转或断开之类的动作,仅仅不含将样品进行破坏性拆解)3.3 物质(Substance)物质是指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例如铅是一种化学元素而氧化铅是一种化合物)。美国化学协会的化学摘要系统的注册号可用来归类所有的化学元素及其绝大部分化合物,并可用于鉴定。3.4 筛选(Screening)最初目的是量化被检物质中待测元素浓度的一种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