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各国对用一种统一的方法评定产品安全标准的迫切需要,我国有必要有一个编制电气安全标准方法的导则,以保证这些标准不偏离已颁布的安全基础标准(由担负安全指导职能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也不偏离已颁布的安全专项标准(由担负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 本导则所涉及的安全标准都是有关人身、环境、牲畜和家养动物安全问题的标准(例如:防止人身受电击,防止过温、辐射、爆炸、内爆、机械不稳定和运动部件的影响以及防火)。这些标准包括家庭和工作场所中的安全问题。
文档内容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编制电气安全标准的导则 GBT 164991996 eqv IEC GUIDE 1041984 Guide to the drafting of electrical safety standards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822批准 199707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导则104编制安全标准的导则和担负安全指导职能及安 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1984年第二版及其1号修改件1989年制定的,在技 术内容上与该国际导则等效关于编制电气安全标准的导则部分实质上是等同采用的 关于担负安全指导职能及安全专项职能的技术委员会的任务部分,根据我国的现状,采 取了对应单位的提法,以促进建立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对口的国内组织和尽快等同采用 国际电工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