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和程序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和程序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和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电磁兼容认证,保证认证的工作质量,根据《电磁兼容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认证产品目录内产品的电磁兼容认证。 3 认证规则和程序 3.l 申请认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3.1.l 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企业持有有关注册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3.1.2 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电磁兼容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者符合经中国电磁兼容认证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确认的有关电磁兼容标准。 3.1.3 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 3.l.4 企业质量体系符合GB/T19000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0900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其补充要求。 3.2 申请认证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电磁兼容认证申请,并填写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 3.3 申请认证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3.3.l 电磁兼容认证申请书; 3.3.2 申请认证企业的壮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3.3 产品质量稳定并具备批量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3.3.4 申请企业的质量手册; 3.3.5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概况一式两份; 3.3.6 产品说明书; 3.3.7 产品结构说明一式两份; 3.3.8 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3.3.9 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一式两电磁兼容认证及设计指南份(加盖公章); 3.3.10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4 受理申请 中心根据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决定认证申请的受理。经审查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的,向企业发出电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