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bus胜诉 众多亚洲DRAM厂面诉讼危机
2006-05-12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
在与Hynix Semiconductor公司的专利侵权案胜诉之后,Rambus公司再次给亚洲DRAM和存储控制器制造商敲响警钟,该公司希望与亚洲厂商签署一系列存储专利技术的许可协议。Rambus市场和销售高级副总裁Sharon Holt表示:“我们要让人们知道,推延绝非最好的策略。”虽然Rambus公司与台湾地区的部分主要内存制造商磋商了一段时间,但认为还需要更多谈判。
4月底,在韩国芯片制造商Hynix的专利侵犯案中,联邦陪审团宣布Rambus获得超过3.069亿美元的赔偿。陪审团认为,Hynix在DRAM方面侵犯了Rambus多项专利。这个赔偿覆盖的是自2000年6月到2005年底之间,Hynix销往美国的SDRAM、DDR SDRAM和DDR2内存产品。
迄今为止,占据全球大约20% DRAM出货量的台湾地区厂商尚未见到任何受到侵权控告的征兆。南亚科技(Nanya Technology)高级副总裁Pai Pei-lin表示:“我们一贯尊重IP专利权,但是我们也希望公平贸易。”
在Rambus公司的一项专利侵权控诉中,南亚科技坚持捍卫自己的权利,这项诉讼还同时包括三星电子和美光(Micron)。Pai说,南亚没有与Rambus公司签署任何妥协交易,Rambus过去曾要求收取3.5%的内存专利使用费。2001年,在Rambus公司与德国芯片制造商英飞凌(Infineon)的专利诉讼案中,要求每个128MB DDR DRAM模块收取总计2美元专利使用费。
Rambus公司尚未将力晶半导体(Powerchip)和茂德(ProMOS)告上法庭,这是台湾地区另外两家主要DRAM制造商。双方的纠葛还在继续,并且没有迹象显示将在近日达成和解。
虽然法院判决Rambus公司取得诉讼胜利,但对于Hynix公司的最大市场——也是全球第二大个人电脑市场——中国地区会造成何种影响尚未明朗。到现在为止,Rambus在中国及台湾地区没有任何专利保护。然而,Holt说公司通常签署全球专利许可,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检查付运到全球的产品是否得到专利许可。尽管裁决已经结束,Hynix公司还没有与Rambus公司签署专利许可协议。
对于DRAM制造商来说,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即将来临的DDR3 DRAM标准。虽然目前还未最终敲定,但是Holt估计Rambus将拥有与下一代高速DRAM有关的专利技术。到目前为止,在亚洲与Rambus公司签署协议的多为日本IDM厂商,而非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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