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这些规定满足接线端子及其附件等额定装载条件,但并不能保证这些规定适用在成品部件的一致性。 1.2 这些规定满足额定功率是1500伏或低于1500伏之端子台。 1.3 这些端子应配有绝缘与安全装置,否则支座或绝缘体可能造成火灾、触电或人身伤害的凶险。 1.4 对于特殊端子台可接受依赖性它不断地适用以下条件而胜于在实际操作中,然而对于特殊运用的端子台可能受到它所用到的机器装配条件的影响,并且对在标准里没有特殊叙述的端子台的特征或性能特征进行必需说明。 1.5 端子台联结方法的使用类型在这个标准里没有被包含。例如:用特殊工具加固于端子上的导线在标准细则上可能另予以考虑,但要求另外调查说明。 1.6 一个成品包括它的特点、性能、特征及构造、材料或新的系统、不同于按标准细则由开发并投入使用的规则。同时,也考虑到火险、电击或对人身伤害因素。因此,为避免以上情况发生,对成品要求就如标准细则原始意图一样要对产品使用者提供安全水平和正确的构造说明是很必要的。2 专案述语表2.1 工厂接线端子——这些端子在可控条件用于终端连结上,通常在制造场所上。2.2 地线端子——适用于现场之接线端子台,在标准细则中对此有说明,并参考NEPA70《国际电工法规则》2.3 绝缘芯棒或连接器制造偏差——连结器是一种或多种导线连接时连接不当,并且连接时通过锁孔、熔化、切割、移动、替换或导线和导线因绝缘无效而引起的偏差。2.4 柱式连结器——这种连接器通过工具对一个或多个连接器进行焊接。2.5 螺丝(钉)紧压连接器——通过锁紧螺丝联接二个或多个或一个或多个联接器的一种工具,除去线联螺丝或柱型螺栓螺母。2.6 可拆型连接器——这种连接器由可拆或配合件构成的,并不使用任何工具就可以离合的连接器。 a) 快速连接型——如2.1所图示的配合元件造型。